我校考点考场安排在长安校区,地址为: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因西长安街地铁占道施工,且西长安街考点高校较多,请各位考生提早做好路线规划,提早到达考点。考场所在楼宇及楼层信息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3000余名(不含专项计划),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0余名。终招生人数以2022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有关接收推荐免试生简章及目录。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能报考,且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有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③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④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考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考点报名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⑤同等学力考生在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原件。⑥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6.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5)中②、③、④、⑤、⑥项条件,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课程成绩单(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7.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8.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9.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10.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单独考试考生仅限报考我校招收专业目录注明的专业。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考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考点报名考试的单独考试考生。
(五)考生资格审查
各报考点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次审核。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六)报名方式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要求: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n,教育网址:https://yz.***,以下简称“研招网”)上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使用学信网统一账号,无学信网账号的考生可提前实名注册,并登陆学信档案核实自己的学籍学历信息是否正确。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填报报考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我校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专业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校对个人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和考试科目信息。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完成核验的不予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确认时间、确认方式和要求以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为准。未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八)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我校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其他上级部门要求执行。
(九)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A类线要求后,我校将适时组织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办的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snnu.edu.cn)进行查阅。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相关信息。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十)奖助体系及学费
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厚德金、积学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敦行奖学金、三助津贴、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具体标准依照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所有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要求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
1.学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人信息,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2.复试工作由校内各招生单位根据申请情况,分批次复试,复试以面试为主,面试时申请人应提供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格式不限)、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如申请人填写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具体复试安排由学院自定并通知考生,复试工作须在2021年10月15日之前完成。
3.凡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
4.校内各招生单位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1.凡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含免费师范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均可享受厚德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入学第一年均享受积学一等奖学金(标准每年12000元);并有机会获得2000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此外学校还设立励志奖学金(高20000元)、敦行奖学金以及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推免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3.录取的推免生中,符合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生源,均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①入学后选择导师享有优先权;
②申请硕博连读享有优先权;
③可享受一次全额资助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七考场规则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3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化学农科目科目代码315可使用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且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

10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11考试过程中发现有发热咳嗽流涕咽痛等症状的考生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12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不得继续答卷整理好后在座位上等待监考老师收取待监考老师确认无误同意后方可有序离开考场13疫情防控需要服从监考老师指令答案来源于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安美术学院考点6127考试公告

2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将手机闹钟设置删除后关机装入手机袋考场提供并写清姓名交监考员统一保管未按要求上交一经发现视为违纪3进入考场后将2022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首场考试时二代身份证交给监考员对照课桌座位上的贴签对号入座把准考证放在课桌画板左上角以便检查4开考前20分钟完成个人如厕需要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上厕所5检查考场配发的文具能否正常使用不得自带文具6考试期间不得中途交卷离场考试发放的所有材料一律不准带出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可在考场周围逗留7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全程有效佩戴口罩仅在身份核查时取下口罩主动配合8考生不得携带相机等电子

5检查考场配发的文具能否正常使用不得自带文具6考试期间不得中途交卷离场考试发放的所有材料一律不准带出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可在考场周围逗留7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全程有效佩戴口罩仅在身份核查时取下口罩主动配合8考生不得携带相机等电子设备不得携带任何画报画册纸张或参考资料进入考场凡携带者一律按违纪处理9考试作答前应按要求完成本人信息的填涂和条码粘贴核验试卷是否完整10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11考试过程中发现有发热咳嗽流涕咽痛等症状的考生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12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不得继续答卷整理好后在座位上等待监考老师收取待监

七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答案来源于2022年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年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有关事宜通知考试地点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上安排为准。

二、考试地点安排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渊楼一段、文渊楼三段、文津楼一段(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二、考试地点安排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渊楼一段、文渊楼三段、文津楼一段(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4、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使用标准化考场,考场内配备视频监控、屏蔽仪,时钟等。预祝广大考生考试成功!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4年12月23日附件:

4、2013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将使用标准化考场,考场内配备视频监控、屏蔽仪,时钟等。预祝广大考生考试成功!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2013年1月2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