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学制八年,学生完成各阶段学业、考核合格,颁发本科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和医学博士学位。未达到进入二级学科要求或自愿放弃二级学科学习者,将在完成本科阶段培养后分流出口,符合条件者按本科毕业(具体参阅《北京大学医学部本专科生学籍管理细则》)。

4.学制与学位授予本专业学制八年,学生完成各阶段学业、考核合格,颁发本科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和医学博士学位。未达到进入二级学科要求或自愿放弃二级学科学习者,将在完成本科阶段培养后分流出口,符合条件者按本科毕业。完成本科阶段学业,一定比例的学生可选择“双博士学位”(MD+PhD)项目,在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基础医学方向学习研究3-5年,符合条件者,授予科学博士学位

4.学制与学位授予: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考核合格,颁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理学学士和理学硕士学位。本科阶段结束后(第四年末)设有分流出口,符合本科毕业条件者按本科毕业,优秀生可保送直博生。

5.学制与学位授予: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各阶段学业、考核合格,颁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和医学硕士学位。本专业第五学年设分流出口,未达到进入二级学科要求或自愿放弃进入二级学科学习者,完成五年本科教学计划,符合本科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准予按本科毕业。

5、毕业前景:临床医学专业8年制毕业生通过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到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医疗相关公司等单位工作。

2、主要课程设置:本专业培养分公共普通基础课(英语、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应用、政治理论课、心理学、法学概论、医学史等)、生物医学基础课(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遗传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预防医学、生物医学实验等)、临床医学课(包括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耳鼻喉科学、神经内科学、传染病学、康复医学基础等)、临床生产实习以及二级学科培

1.专业介绍及培养目标:本专业实行“八年一贯,本博融通”,培养理念强调“通识通科的医学基础,贯穿全程的综合素质和面向未来的发展潜能”,旨在培养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具有宽厚扎实的理论知识及人文基础,有较为熟练的临床工作能力和基本的科研思维能力,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国际交流能力,有一定的发展潜能的高素质医学人才。

3、二级学科:学生完成本科阶段课程的学习,符合进入二级学科条件者可进入二级学科学习。二级学科专业: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皮肤病与性病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麻醉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等。二级学科培养将在北京大学各临床学院完成。

5.学制与学位授予:本专业学制八年,学生完成各阶段学业、考核合格,颁发本科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和医学博士或理学博士学位。因任何原因分流的学生在完成前3.5学年的培养,按要求完成专业选修课及学士学位论文工作后,符合本科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准予本科毕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

5.学制与学位授予本专业学制八年,学生完成各阶段学业,考核合格,颁发本科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和医学博士学位。在第五年末,未达到进入二级学科要求或自愿放弃二级学科学习者,将在完成本科阶段培养后分流出口,符合条件者按本科毕业。

4、学制与学位授予:本专业学制八年,学生完成各阶段学业、考核合格,颁发本科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和医学博士学位。未达到进入二级学科要求或自愿放弃二级学科学习者,将在完成本科阶段培养后分流出口,符合条件者按本科毕业(具体参阅《北京大学医学部本专科生学籍管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