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层次 | 学制 | 授予学位 | 分类 |
|---|---|---|---|
| 本科 | 四年 | 工学学士 | 机械类 |
培养“通基础、强能力、宽适应“,掌握一定理论基础,具有工业设计整体策划能力,可从事原创型产品设计、研究,以及企业设计实务统筹的创新设计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
一、二年级是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主要课程:设计概论、设计史、设计思维、图形构成、形色解析、空间构筑、综合创意、设计简报、产品结构原理、交互设计基础、服务设计基础、人机工程学、照明设计基础、生活设计基础。设计流程与方法、色彩计划等。
三、四年级分别进入八个专业方向工作室(分别是:1、工业设计工程;2、交通工具设计;3、交互设计;4、家具设计;5、生活设计;6、整合设计;7、公共与服务设计;8、照明设计),进行专业课教学,根据各专业工作室的要求分别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家电产品设计、交通工具设计基础及专题、信息视觉化专题、家具综合材料设计、设计创意、项目设计、公共产品策划与设计、照明设计与智能控制基础、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
广州美术学院前身是中南美术专科学校,是根据国家建设布局,于1953年组建于湖北武汉的专门美术院校,时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广西省艺术专科学校等院校相关系科和人员合并而成。首任校长为参加过延安文艺座谈会的著名革命美术家胡一川,首任副校长为著名油画家杨秋人,著名国画家关山月和阳太阳。
1958年中南美术专科学校由武汉南迁广州,更名为广州美术学院。1981年获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1987年开始招收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学生,2005年获准为国家首批艺术硕士(MFA)培养试点单位,学校目前有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教育、艺术、风景园林、文物与博物馆四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我院属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之一,录取批次按各省规定。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在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各专业培养要求,凡报考我校“美术类”“设计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合格,报考“书法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书法统考并合格(无省级书法统考的除外),且均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各省级招办对艺术类专业招考工作有特殊规定的,按各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面向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1、“美术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2、“理论类”、艺术教育专业:“首选科目仅历史,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3、工业设计专业:“首选科目仅物理,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4、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我校“美术类”“设计类”各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时,按“美术类”“设计类”填报。
我校将于高考志愿填报期间,另行组织考生对“美术类”“设计类”所包含的专业进行选报,详细办法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官微(GAFA_ZS)或官方网页(http://www.gzarts.edu.cn“招生就业”专栏)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录取原则和办法:
1、广东省:
我校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艺术教育专业招收普通类考生。艺术类专业分五种类型,分别是 “美术类”“设计类”“书法类”“理论类”“省统考类”。我校各专业按广东省高考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1)“理论类”各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2)“美术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3)“设计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4)“书法类”书法学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5)“省统考类”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在投档考生中按艺术类统考专业投档总分(即美术类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
(6)艺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或书法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达到广东省统考合格线,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投档总分相同,按投档总分排位先后录取。
(7)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投档总分相同,按投档总分排位先后录取。录取专业的确定,按投档总分排位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
(8)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各专业录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将予以退档。
2、广东省外:
我校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在江苏、浙江、湖南、湖北四省招生。艺术教育专业在湖南、江西两省招生。艺术类专业分四种类型,分别是“理论类”“美术类”“设计类”“书法类”。
我校各专业按各省高考录取批次进行录取。其中,同一录取批次的专业按先“书法类”,然后“理论类”,再“美术类”,最后“设计类”的顺序进行录取,即先进行前一种类型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下一种类型录取。获得多个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兼报“理论类”专业,也按上述顺序进行录取。
(1)“书法类”书法学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2)“理论类”专业: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未组织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的省份除外),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文化成绩相同,则文科生优先。同一省份,“理论类”专业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5人。
(3)“美术类”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同一省份,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15人。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4)“设计类”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同一省份,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35人。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5)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各省的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录取专业的确定,按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6)艺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属省份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线,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各省的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7)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各专业录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8)个别省份(例如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等多种分制,我校按原始分进行计算、排名及录取。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我校在广东省外普通类招生专业、在广东省内所有招生专业,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我校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省(市)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下发的粤价[2013]34号、粤价[2007]186号文件执行。学费:“理论类”美术学(美术史)、艺术管理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0000元,其它各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5000元,均不含住宿费。住宿费:普通学生公寓四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元;普通学生公寓五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若有变动,按物价局最新标准执行。

广州美术学院2019年浙江各专业录取分数线:风景园林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05分,建筑学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08分,工业设计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20分。广州美术学院2019年浙江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19风景

广州美术学院2020年浙江各专业录取分数线:风景园林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03分,建筑学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04分,工业设计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08分。广州美术学院2020年浙江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0风景

广州美术学院2021年浙江各专业录取分数线:风景园林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04分,建筑学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04分,工业设计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09分。广州美术学院2021年浙江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风景

广州美术学院工业设计录取分数为江苏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1,最低位次是45705、浙江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09,最低位次是33327、广东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65,最低位次是53810。广州美术学院工业设计录取分数线1.2021年

广州美术学院广东工业设计录取分数线为565分(物理类)。广州美术学院工业设计在招生省份:广东、江苏、湖北、湖南、浙江。广州美术学院工业设计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地区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工业设计(非定向

广州美术学院广东工业设计录取分数线为565分(物理类)。广州美术学院广东工业设计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工业设计(非定向)物理类本科批普通类广州美术学院广东工业设计招生计划2022专业名称批次类型学制人数

广州美术学院湖北工业设计录取分数线为543分(理科)。广州美术学院湖北工业设计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0工业设计理科本科二批普通类广州美术学院湖北工业设计招生计划2022专业名称批次类型学制人数工业设计本科

广州美术学院江苏工业设计录取分数线为541分(物理类)。广州美术学院江苏工业设计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工业设计物理类本科批普通类广州美术学院江苏工业设计招生计划2022专业名称批次类型学制人数工业设计本

工业设计/专业代码:080205广州美术学院2022年在湖南、湖北、广东、浙江、江苏等5个省市开设工业设计专业。广州美术学院各省市招生计划(2022)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地区批次学制人数学费080205工业设计江苏本科批四年工业设计湖南本科批四

广州美术学院浙江工业设计录取分数线为609分(综合)。广州美术学院浙江工业设计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工业设计综合平行录取一段普通类广州美术学院浙江工业设计招生计划2022专业名称批次类型学制人数工业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