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训练中心)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也是黑龙江省公安中级警官的培训基地。
学院始建于1946年,其前身是黑龙江省政法干部学校和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1978年,开始中专学历教育。1984年至1989年,举办痕迹检验和刑事侦查专业专科班。1998年至2003年,与黑龙江大学合作办学,成立黑龙江大学警官学院,培养专科层次的公安专门人才。2003年3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4月,经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黑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训练中心。2010年4月,经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批准,再次加挂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牌子。
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松花江北岸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占地面积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行政楼、学生宿舍、图书馆、查缉战术训练馆、篮球馆、射击馆、标准田径场和各种球类场地,以及“南湖绿色立体生态种植养殖基地”等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校园环境优美,有着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教学条件。
学院现有教师147人,设侦查系、治安管理系、刑事技术系、警察战术训练系、法律系、交通管理系、公安信息化与网络安全系、政治理论教研部、警务心理教研部、基础教研部等10个教学系部,开设刑事侦查、治安管理、刑事科学技术、道路交通管理、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等6个公安专业。经教育部批准,2017年,学院恢复学历教育招生,目前在校生共1288人。作为人民警察训练中心,每年培训全省各级、各类在职民警8000余人次。此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还在学院设立函授站,为全省公安民警提供本、专科继续教育。
学院始终坚持以培养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合格人民警察为中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现已形成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并重,普通教育与成人教育同步,教学、科研、实战一体化,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办学格局。开展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教育以来,学院紧紧围绕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公安专门人才的目标要求,以职业精神、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教育为核心,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实战的教学导向,在组织管理、教育训练、实践教学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创新了公安后备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新模式,为公安院校今后发展探索了新的道路。公安理论研究创新、全日制学历教育、对俄学术交流合作、校局共建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教师队伍水平有了新提升。2010年和2013年,在全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院校长座谈会上,学院作典型经验发言,受到普遍关注。学院教学成果丰硕,《创建“规范公安执法办案树型知识结构专业课程衔接体系的探索与实践”》荣获2018年度高等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按民警“干啥教啥”导向,构建“树型知识结构课程体系”实现育人有效对接》荣获2018年度黑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
据统计,开办学历教育以来,学院共为全省公安机关培养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 19000余人,为省外公安机关、公安边防部队输送毕业生1500多人。在毕业生中涌现出一大批以公安部一级英模朱洪福烈士为代表的马义勇烈士、陈俊岚烈士、石长武烈士和以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刘忠义为代表的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以及3000多名在各级公安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优秀毕业生。建校以来,学院还为黑龙江省的法院、检察院、武警部队以及各级公安机关培训干部、民警10万余人次,为改善和提高黑龙江省政法机关和公安队伍的文化知识水平、学历结构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6、考生如何填报志愿?答:凡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含照顾政策分)、且符合学院招生条件的考生,须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网上填报时间内,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报考学院的考生不受生源地的限制,可以跨地区在13个市(地)招生计划中任选其中1个市(地)进行填报。学院各市(地)代码和专业代码请查

第五章报考条件及考核办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品行优良,作风正派;4.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治观念;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献身公安工作;6.年龄在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截至当年8月31日),未婚;7.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8.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以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第三条学院全称: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3449。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

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表地区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鹤岗绥化黑河大兴安岭合计性别男女男女男女男女男女男女男女男女男女男女男女男女男女计划招生数刑事侦查理科文科治安管理理科文科警察指挥与战术理科文科交通管理理科文科刑事科学技术理科文科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理科文科合计

招生专业介绍刑事侦查专业:本专业培养政治坚定,熟悉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职业精神、专业能力和警务技能,掌握侦查工作必备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熟悉新形势下刑事犯罪规律和特点,能够适应基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需要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刑事侦查工作流程、侦查讯问、侦查措施、刑事案件侦查、视频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毒品犯罪案件侦查、侦查情报、侦查

4、学院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答:2018年,学院面向全省13个市(地)共招生400人,其中女生40人,女生招生计划在专业计划中进行标注说明,未标注说明的只招收男生。学院开设刑事侦查、治安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交通管理、刑事科学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6个专业。

7、学院录取原则?答:学院根据“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在考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及政治考察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学院预分到各市(地)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考志愿情况,严格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被学院录取者,不影响其他普通院校录取。

10、已被学院录取的考生,能否退档改报其他普通本、专科院校?答:依据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规定:“不得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和专业。”考生一旦被学院录取,则不得退档再参加其他批次院校的录取。学院将在公安院校体检、面试、体能测评现场与有意向报考学院的考生及家长签署“报考警官学院承诺书”,考生及家长须慎重考虑后签署该承诺书。

1、学院录取批次及录取时间?答:学院录取批次为专科提前批次。2018年,经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批准,省招生考试院为学院单独设置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录取时段调整至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2017年学院的录取时间为本科第三批次录取后,高职(专科)批次前)。

2018年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河北省招生专业:食品营养与检测、护理、护理、食品营养与检测等4个专业。2018年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河北省录取分数线(供大家参考,如有与官方不一致,请以官方为准)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河北省招生计划(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