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130405T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修学年限:四年
开设课程:
篆书、隶书、楷书、篆刻、行草、古代汉语、中国书法史、创作实践和毕业论文、书画鉴定概论等。
相近专业:
音乐学 绘画 美术学 汉语言文学 汉语 古典文学 中国语言文化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包括课程实习、毕业实习等。
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宽厚的书法学科专业知识、较强的书法专业技能、较为宽阔的文化视野,以及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书法创作、书法理论研究、书法教学以及书法艺术的综合应用等工作的实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书法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书法创作和研究的基本能力和书法欣赏及评价的能力。
毕业生具备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1.掌握科学的书法教育理论、教学方法,具有开展书法教学的能力,能胜任各类学校的书法教学工作;2.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掌握一定的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身背趣味高雅,文化视野开阔;3.初步懂得一门外语,同时具备较强的古汉语阅读能力;4.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5.了解本专业的理论动态和发展趋向。
专业代码:130405T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修学年限:四年
开设课程:
篆书、隶书、楷书、篆刻、行草、古代汉语、中国书法史、创作实践和毕业论文、书画鉴定概论等。
相近专业:
音乐学 绘画 美术学 汉语言文学 汉语 古典文学 中国语言文化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包括课程实习、毕业实习等。
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宽厚的书法学科专业知识、较强的书法专业技能、较为宽阔的文化视野,以及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书法创作、书法理论研究、书法教学以及书法艺术的综合应用等工作的实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书法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书法创作和研究的基本能力和书法欣赏及评价的能力。
毕业生具备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1.掌握科学的书法教育理论、教学方法,具有开展书法教学的能力,能胜任各类学校的书法教学工作;2.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掌握一定的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身背趣味高雅,文化视野开阔;3.初步懂得一门外语,同时具备较强的古汉语阅读能力;4.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5.了解本专业的理论动态和发展趋向。
内蒙古师范大学(前身内蒙古师范学院)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学校,自治区重点大学,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学校。1951年11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于1952年在乌兰浩特市建设内蒙古师范学院并招生。1954年8月,学校西迁至呼和浩特市,与1953年8月由张家口师专和绥远师专合并而成的内蒙古师范专科学校合并,成为新的内蒙古师范学院。1978年,学校开始招收研究生。1982年更名为“内蒙古师范大学”,被列为自治区重点高校。2000年,内蒙古教育学院并入学校。2006年,学校获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实践探索,现已成为自治区培养基础教育师资的重要基地,是自治区基础教育师资培养中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研究中心。
学校有赛罕校区和盛乐校区,占地总面积222.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9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4.8亿余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2亿余元。馆藏图书276万余册,电子图书、电子期刊233万余册。学校下设20个党政管理机构,26个教学机构,3个合作办学学院,4所附属学校(含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学校)。现有教职工2166人(不含合作办学),其中专任教师1355人,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61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6.3%,具有正高级职称专任教师22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6.8%,具有副高级职称专任教师44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2.8%;有博士生导师70人、硕士生导师1202人,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23人,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5人。2002年至今,入选及引进国家“长江学者”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万人计划”、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166人(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9人,获自治区“草原英才”项目资助68人(次)、团队12个。
学校有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29548人,硕士、博士研究生4719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567人,各类留学生593人,形成了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开设97个本科专业(其中普通师范专业24个,职业教育师范专业20个,2021年招生专业71个),涵盖10大学科门类。学校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有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自治区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32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4个。有自治区精品课程78门,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7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有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地区本科人才培养重点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18个。建有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1个。
学校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27个,硕士专业学位11种;具有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入学资格。学校拥有省部级科研平台53个,其中,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3个,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1个,内蒙古自治区应用数学研究中心1个,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7个,内蒙古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内蒙古自治区院士专家工作站3个,自治区众创空间1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含培育)14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含培育)5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2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4个,内蒙古自治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2个,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1个。
建校70年来,学校秉承“献身、求实、团结、奋进”的校训,已培养输送各类毕业生28万余人。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蒙古、俄罗斯、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美国、英国、德国、法国、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等20几个国家及80余个国内知名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政府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2009年,学校被批准为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学校先后聘请包括7位两院院士和5位学部委员在内的近500位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任学校学术顾问、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
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学校正以“兴国必先强师”的使命担当,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以赴推进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为把学校建设成为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一流综合性师范大学而不懈努力。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 录取批次
1.艺术类:区内本科提前录取,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2.体育类:区内本科提前录取,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3.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区内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专科在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4.青年政治学院普通文科本科专业:区内本科二批录取。
青年政治学院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专科专业:区内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5.兴安学院:对口中职本科录取。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方式:学校积极配合各省(市、自治区)计算机网上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
第十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以及历年生源数量、质量,在上一年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提档比例按照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录取原则:志愿清,专业清。录取时遇到平行分,同等条件下,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数学、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顺序,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未完成招生计划相关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并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的相关规定。
1.雕塑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美术学类(雕塑专业除外)、设计学类、动画及其中外合作办学方向,使用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编导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4.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相应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相应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5.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相应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相应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旅游管理(空中乘务校企合作)本科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我校与内蒙古民族大学联合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安排在普通文、理科本科提前A批次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按照本科二批分数线的70%划定。录取时,对专业面试与体检合格,且报有高考志愿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40%+高考文化课成绩×60%。
7.内蒙古自治区空中乘务专科专业,使用我校与内蒙古民族大学联合组织的旅游管理(空中乘务校企合作)专业测试成绩,对专业面试与体检合格、且有高考志愿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8.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体育类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9.报考我校对口高职美工设计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合格线,按文化课从高到低录取。
10.教育学类大类招生,第二学年分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三个专业培养。
11.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和日语,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需要在英语或者日语中选择进行公共外语学习。
12.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本年度文件要求执行。为保证签约率和报到率,公费定向师范生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收专业调剂。
13.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及方向、校企合作办学各专业及方向、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各专业、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收专业调剂。
14.少数民族预科班只分文理不分专业进行招生,一年之后,根据学生文理科、学习成绩、个人志愿情况,分配到当年仅招收汉语授课非师范类普通文理科专业之中。
吉林师范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学校始建于1958年,经过6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形成了融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和继续教育学生为一体,以教师教育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现任党委书记王喜库,校长杨小天。
学校建有四平、长春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校园环境舒适,基础设施完备,功能配套齐全。现有21个学院,1个教学部,46个研究所,182个实验室。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63亿元,固定资产总值17.13亿元。图书馆藏书287.02万册。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7797人,研究生3194人,中国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项目留学生31人,专科生2180人。学校本部现有教职工1639人,其中正高级158人,副高级461人;博士生导师59人,硕士生导师588人;双聘院士4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5人,省高级专家3人次,省拔尖创新人才29人次,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15人,长白山学者、长白山技能名师10人,省主讲教授2人,省教学名师15人,省优秀教师9人,省跨世纪学术和科技带头人后备人选3人,省中青年骨干教师5人,省教学新秀4人。学校被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评为“人才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保持本科教学优势特色。现有66个本科专业,覆盖了文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9个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学校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院校。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立项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2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国家级教师队伍建设示范项目1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13个,省级品牌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转型发展示范专业(群)4个,省级本科高校应用型专业(群)校企合作综合改革项目5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试点专业3个;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2个,省级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示范项目2个,省级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5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9门,省级精品在线开发课程9门,省级金课建设项目课程5门,省级精品课程28门,省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立项课程4门,省级优秀课程67门;省级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省级教育训练基地3个,省级工程创新训练中心1个。马克思主义学院入选吉林省首批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省委宣传部与学校共建新闻与传播学院。
学校连续7届获国家教学成果奖7项,是吉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省属高校。获省级教学成果奖69项,省级教育技术成果奖72项。学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吉林省大学生文化素质示范基地”、“吉林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基地”。学生课外活动丰富多彩,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等活动中屡获佳绩。学校先后8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多次被授予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中国志愿者工作组织奖等荣誉称号。
学校大力发展研究生和留学生教育,2021年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1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有13个省级特色高水平学科,3个省高校重中之重学科。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项目院校”,先后有来自20多个国家的外国留学生在我校学习中文及专业课程,并设有汉语水平考试考点。
学校科研事业发展迅速。现有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有46个省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其中包括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6年以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5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7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规划项目29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11项。发表学术论文被SCI 收录1500余篇,CSSCI 收录期刊论文308篇。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94部。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10件,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66项。
学校对外交流活跃,积极搭建国际合作平台,目前已与20多个国家及香港、台湾地区的百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在师生互派、学术交流、外专引智、留学生教育、汉语推广、合作办学等方面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合作。2011年来,通过各类项目选派教师赴国(境)外留学进修300余人次,选派学生通过联合培养、交流项目、文化体验、实习实践等形式赴海外交流学习1000余人次。学校现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个,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6个。
吉林师范大学秉承“好学近知,力行近仁”的校训精神,努力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培养高素质应用人才。教师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以基础厚、能力强、潜力大、素质好而受到社会的广泛欢迎和好评,在基础教育界享有较高声誉;非教师教育类专业紧密结合社会需求,注重学生职业品格与专业技能培育,新的核心竞争力不断生成。毕业生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
自1999年以来,学校连续4次被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评为“模范集体”。2009年,学校先后被吉林省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授予“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称号。2010年,学校被吉林省教育厅授予“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2015年,学校被授予“吉林省文明单位”称号。展望未来,吉林师范大学将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特色”六大发展理念,执行“人才引领、创新驱动、特色发展、质量提升、协同合作、开放融合”六大战略,建构“人才培养体系、师资队伍建设体系、学术创新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综合治理体系、文化铸魂体系”六大体系,向着创新吉师、法治吉师、和谐吉师、平安吉师、美丽吉师、幸福吉师阔步前行。
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执行。

2020年吉林师范大学吉林省书法学(师范)专业招生考试调整方案作品要求

2020年吉林师范大学吉林省书法学(师范)专业招生考试调整方案日程安排

2020年吉林师范大学吉林省书法学(师范)专业招生考试调整方案材料提交

2020年吉林师范大学吉林省书法学(师范)专业招生考试调整方案考试安排

2020年吉林师范大学吉林省书法学(师范)专业招生考试调整方案试纸邮寄

2020年吉林师范大学吉林省书法学(师范)专业招生考试调整方案报名缴费

2020年吉林师范大学吉林省书法学(师范)专业招生考试调整方案其他

2020年吉林师范大学吉林省书法学(师范)专业招生考试调整方案合格成绩及报考高考志愿

2020年吉林师范大学吉林省书法学(师范)专业招生考试调整方案4月26日前,考生须将每项作品书写过程

2020年吉林师范大学吉林省书法学(师范)专业招生考试调整方案考试纪律和入学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