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 黑龙江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54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3 | - |
| 高职排名 | 14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6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67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5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4 | 88880 | 16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专科提前批 | 271 | 84545 | 160 | |
| 2021 | 空中乘务 | 专科提前批 | 211 | 97546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7 | 33853 | 16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专科提前批 | 334 | 29998 | 160 | |
| 2021 | 空中乘务 | 专科提前批 | 219 | 53284 | 160 |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A档)建设单位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
中国现代农业职教集团牵头单位
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改革示范高校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学院名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地址:南京新东郊 江苏省句容市文昌东路19号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
学院层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A档)
录取规则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3.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4.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机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5.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6.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代码(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7.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8.对江苏省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规则,普通类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排序,若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志愿顺序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体育艺术类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排序,若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志愿顺序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9.江苏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档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10.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黑龙江职业学院始建于1948年,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输送具有家国情怀、工匠品格、进取意识、卓越追求的高端技术技能人才,是省内办学规模最大、专业门类齐全、地理位置优越、师资力量雄厚的综合性高职院校。
学校内设11个二级学院和1个教学部,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3127人、继续教育在校生6311人。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优化调整专业布局,现有47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10个、省级重点专业19个,专业设置覆盖三大产业。拥有国家立项建设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18门。
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在综合改革省(市),按照综合改革省(市)相关规定录取。
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及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空中乘务专业系提前批次,文化课成绩需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高职(专科)最低控制线,方可具备录取资格,我校将依据该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对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投档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政策加分仅作为考生投档依据,在专业录取上不享受加分。
我院高职(专科)艺术类,在2011年,在黑龙江省计划招收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2个专业,录取原则采取“以文化课达到黑龙江省规定的录取线,按术科(美术课)省内统考成绩排序,按报考我院志愿从高到低录取”。
应往届考生一视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