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319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280 |
| 高职排名 | 656 | 89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0 | 0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6 | 0 | 1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0 | 32990 | 1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90 | 0 | 13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30 | 0 | 13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7 | 0 | 13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1 | 0 | 130 |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1、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网上录取
2、中专生、技校生、职高生,参加内蒙古自治区中职对口升学考试,网上录取
学院拥有完备的现代化教学设施和后勤保障设施。现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有38个设施完备的教学实训中心和90余个实训、实验室。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优化、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水平较高的教学团队,开发多门国家、自治区级精品教材、课程,百余次在全国各类教学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资助政策
项目名称 |
对象 |
比例 |
金额(年) |
国家奖学金 |
专科生 |
3‰ |
8000元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专科生 |
3% |
5000元 |
国家助学金 |
专科生 |
28% |
3000元 |
第四章 录取
第八条 录取体制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九条 提档比例
学院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其划定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定为招生计划的120%。
第十条 报考志愿
学院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批次投挡的学生,我校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
第十一条 录取专业
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顺序等具体情况,以投档分为准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平行分考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专业要求
(一)空中乘务
1.身高要求:男生身高172—184cm,女生身高162—174cm;
2.体重要求: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身高(cm)-110]*10%;
3.视力要求: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4.面部、颈部、四肢及其它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色觉和嗅觉正常。
5.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
6.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无明显O、X型腿;
7.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8.监护人及本人无刑事犯罪及行政处罚记录,无严重违纪史。
(二)航空地面设备维修(民航特种车辆操作方向)
1.身体健康,具备从事相应岗位的身体素质;
2.男生,截至2020年9月1日,年满19周岁;
3.无色盲、色弱,具有良好的车感、路感和对驾驶周围环境的判断能力。
4.学生入学后,需参加企业面试,对企业面试不合格的同学推荐专业调剂。
(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只招男生。
我院除航空地面设备维修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外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三条 受现有师资、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学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全部按英语组织外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四条 符合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各类考生,我院录取按自治区招生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报考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也是山西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旅游高等职业学院。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主管部门,省教育厅为教学业务管理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为旅游业务指导部门。学院位于省城太原高校云集的学府区,有着浓厚的文化氛围。校园景色优美,环境宜人,被太原市人民政府命名为园林化学校。2018年我院被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山西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8000元/人/学年,实行等额评审。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15日前完成评审。学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通过银行卡形式一次性发放,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5000元/人/学年,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15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于当年10月15日前完成评审。学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通过银行卡形式一次性发放,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平均3000元/人/学年,具体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学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学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学年。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通过银行卡形式分两个学期进行发放。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是当地教育局)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五、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政策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六、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给予学费资助。
七、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内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并向学生支付。
八、学院奖助学金
1、学院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具体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800元/人/学期,二等奖学金600元/人/学期;三等奖学金400元/人/学期。
2、学院助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400元/人/学期。
九、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学院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我院艺术专业录取以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为准。在文化课、专业课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