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266 |
| 高职排名 | 376 | 76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88 | 22790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8 | 7922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92 | 22256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6 | 9712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62605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84829 | 150 |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组织专家评估、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公办的集护理、临床、预防、药学、医技等专业教育为一体的卫生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坐落在素有“西海锁钥”之称的青海省省会西宁市。
办学历史悠久。学院始建于1948年,其办学雏形更早可追溯至1935年设立举办的第一期种痘人员讲习班,1939年开办医务护理人员训练所,1943年改名为卫生人员训练所,1948年10月改名为“省立高级护士职业学校”,1951年正式建校为“青海省中级卫生技术学校”,1954年更名为“青海省卫生学校”,之后又更名为“青海省西宁卫生学校”“青海省第一卫生学校”,1960年再次更名为“青海省卫生学校”。分别于1984年、1990年在“青海省卫生学校”的基础上挂牌成立了“青海省卫生干部专科学校”,“青海省联合职工大学卫生分校”。2003年“青海省卫生学校”升格为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家被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2016年被确定为“青海省重点高职院校”。2018年被教育部列入“第三批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20年被教育部列入“国家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2021年被省教育厅列入“青海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2021年被教育部列入“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单位” “全国首批急救教育试点学校(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学院是全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省级文明校园。在2021-2022年全国528所医药卫生大类高职院校中排名第45位,入50强之列。
学费:4200元/年 住宿费:600元/年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是省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主要实施公安司法类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同时作为全省公安、司法机关重要的培训基地,承担相关的培训任务。学院由省公安厅主管,省教育厅业务指导。
学院围绕陕西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需要,立足为全省公安、司法系统服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政治立场坚定,具备专业知识和实战能力,胜任基层公安、司法工作需要的高素质实战型、职业型人才。
经过60多年的发展和几代人的不懈奋斗,学院现拥有浐灞、雁塔、秦都等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54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34万平米,图书资源总量86.67万册。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最新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学院对困难学生资助措施有: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信用贷款方式办理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国家助学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一般助学金每生每年2500元,特困助学金每生每年3500元。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勤工助学。学院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支付一定的酬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