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307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237 |
| 高职排名 | 319 | 59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5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1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65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65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3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3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5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72 | 0 | 13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30 | 0 | 13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30 | 0 | 130 |
欢迎报考公办专科院校——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部ICT行业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教育部工业机器人领域应用人才培养中心
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院校
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确定的全国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中国CLAA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
江苏省第一所公办性质职业技术学院
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八年)
江苏省文明单位、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省平安校园、省园林式学校、省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采取多项措施,对贫困家庭的学生提供帮助:一是新生可凭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和有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按照有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二是学院制定了《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帮困助学工作暂行办法》,按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021年,我院有1917名同学获得人均3300元的国家助学金。此外,按照相关规定,残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学院还有特困补助、缓缴学费等政策。三是学院在图书馆、学生食堂、实验室等场所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相应的报酬。四是学院发动全院教职工及社会力量资助我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企业基金会建立帮困助学合作关系,设立了吉如助困助学金(4000元/生),至今未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对报考我院的江苏考生,分别按文科、理科或艺术类招录,各类别招生专业详见《江苏招生考试报》或学院招生网站。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区)教育考试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办学历史:学院创办于1984年,是山西省2000年首批开始招收高职学生的院校之一,2008年整合新的资源增设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师资力量:现有教师247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80名。2名省级教学名师,7名省级“双师型”教师。
学院设施:图书馆、体育场、报告厅、校园网等公共基础设施;46个校内实践教学基
地、12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人才培养:建院至今,累计为全省各级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大专学历层次的经济管理人才20000余人,企业高级管理人才30000人,各类高素质的应用技术人才14000余名,其中不少校友已在经济管理部门担任要职或成为业界精英。
为了鼓励在校学生能刻苦学习,积极上进,帮助解决部分在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困难,真正体现党的温暖和关怀,我院特制定《贫困生学费减免和资助实施细则》
一、 资助对象:
特困生基本条件:
1、 无固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军烈属子女。
2、 父母双亡,失去固定经济来源的孤儿。
3、 单亲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 其他特殊原因。
贫困生基本条件:
1、 父母有一方残疾或长期患病卧床丧失劳动力。
2、 父母双方下岗,低保家庭。
3、 农村及贫困山区家庭收入在2000元以下者。
4、 其他特殊原因。
二、勤工助学:
学院优先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带有帮困性质的勤工助学岗位,鼓励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三、“助困保学”基金
“助困保学”基金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本人及父母、家庭突发重大国家事故(如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突然亡故等各种意外突发事故),使学生本人在求学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家庭经济无力承担,急需救助者,可以申请资助,特困生或贫困生优先考虑。“助困保学”基金还用于新生报到期间的“绿色通道”,确保新入校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优先帮助新入校的特困生解决吃饭、被褥等事宜。“助困保学”基金主要用于解决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出现的暂时急需帮助的生活经济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