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西安石油大学 | 贵州师范大学 |
|---|---|---|
| 软科(综合) | 250 | 260 |
| 校友会(综合) | 281 | 216 |
| 武书连 | 350 | 27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464 | 47412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459 | 49877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56 | 51826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20 | 9204 | 499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14 | 10500 | 49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05 | 12448 | 49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24 | 72460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1 | 16049 | 40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81 | 34649 | 45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57 | 9730 | 5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93 | 29334 | 456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493 | 29038 | 45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38 | 61078 | 367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378 | 117220 | 367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77 | 6023 | 556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77 | 6021 | 55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47 | 12222 | 479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83 | 40459 | 479 |
西安石油大学是西北地区惟一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三大石油公司共建院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自主招生院校。
学校肇始于1951年创立的西北石油工业专科学校,隶属于中央燃料工业部。1958年,升本并更名为西安石油学院。1969年,学院停办改厂。1980年,西安石油学院恢复办学,隶属于石油工业部。2000年,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陕西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2003年,更名为西安石油大学。2011年,入选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
一、录取要求
限于学校现有教学条件,除俄语专业可招英语和俄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各专业要求身体状况要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录取规则
1.普通文理类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2.非身体原因凡服从调剂的普通文理类进档考生,学校承诺不退档。
3.俄语专业仅招收俄语或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和翻译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校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小语种考生须谨慎报考。
4.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陕西省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广告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他省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校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校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社会体育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相关省(市)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对招生专业的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以相关省(市)高考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我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一把手”工程,全面调动学校、院(系)、学生三方面积极性、落实三方面责任,注重就业教育,强化就业指导,突出就业服务,狠抓工作落实,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
学校重视就业市场(基地)建设。一方面努力维护和完善“行业就业市场”,不断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延长石油以及民营石油石化单位合作,积极扩大毕业生到石油石化行业就业的份额;另一方面积极开发与拓展“地方就业市场”,先后与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多个地(市)人事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签定《人才供需合作协议》,培育形成了一批以东部沿海新兴开放城市、中西部地方能源企业、陕西国有及民营企业为主的地方就业市场(基地),为毕业生就业择业创造了良好条件。
学校人才培养特色明显,“为人诚实、基础扎实、作风朴实、工作踏实”已经成为我校毕业生“品牌”特点并受到用人单位的充分肯定与广泛赞誉。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连续20年保持在90%以上,先后被教育部、陕西省授予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本科招生办:http://zb.xsyu.edu.cn/
本科就业办:http://xsyu.bysjy.com.cn/
贵州师范大学的前身——“国立贵阳师范学院”创建于1941年,是当时全国八所国立师范学院之一。建校之初,以王克仁、齐泮林、曾景、萧文灿、王佩芬、朱厚锟、尹炎武、李独清、李锐夫、杨宪益、姚奠中、夏元瑮、谢六逸、谭戒甫、向义、熊铭青、郝新吾、汤炳正、赵咸云、梁祖荫等为代表的一批知名学者来校任教。他们艰苦办学,传薪继火,为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1950年10月更名为“贵阳师范学院”;1954年10月教育部委托贵州省人民政府管理贵阳师范学院,11月贵州省人民政府正式接管学院;1985年更名为“贵州师范大学”,1996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2004年原贵州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并入;2006年被列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与厦门大学结成对口支援关系;2013年7月正式获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15年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等学校;2016年与兰州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启双方深度合作与协同创新的新局面;2017年成为贵州目前唯一一所进入教育部/国家外专局“111计划”的高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艺术类、体育类见特殊专业录取要求):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外语类专业相关科目:①外语、②语文、③综合;文史类相关科目: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理工类相关科目:①数学、②语文、③综合。
2、录取志愿顺序: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相关要求录取。
3、专业安排及退档:本科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按文史、理工两大类录取,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后进入大一学习。
4、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1)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70%,口试成绩达80%;日语、俄语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达45%;旅游管理(3+1培养模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1培养模式)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达60%。
(2)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达70%。
(3)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达165CM、女生身高达155CM。
(4)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达80分。
(5)艺术类专业在各省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各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达170CM,女生身高达160CM,其他方向不限)。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6)体育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达168CM、女生身高达158CM,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产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术科成绩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7)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单考单招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按文化上线,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数的20%);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考生,可在各省高水平运动员栏目填报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类别专业志愿;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考生,在其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文化上线,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前提下,按文化上线,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数的30%)。
(8)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根据各专项合格人数以及办学的需要,确定各专项招生计划数。在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文体综合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项按文体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汉语言文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经济学、财务管理、英语、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土木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教育学、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等专业在贵州省按第一批次本科招生,具体专业以《贵州省2018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艺术类专业在各省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各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达170CM,女生身高达160CM,其他方向不限)。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