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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幼儿师范学校转重庆市教委关中职招生新生录取

重庆幼儿师范学校转重庆市教委关中职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新生录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4 01:17:48 解决时间:2018-01-08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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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新生录取

今年中职招生录取工作分两次进行,市外来渝招生学校只参加第二次录取。

(一)录取时间、对象和学校

1.第一次录取时间为7月中旬。录取对象为第一次报名且填报了中职学校志愿的学生。

2.第二次录取及注册时间为开学后至9月下旬。录取对象为所有到校就读中职的学生。

(二)录取方式

第一次录取采用远程网上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市中职招办统一打印,并通过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发放到招生学校。

第二次录取与新生学籍注册工作一并进行。由招生学校到市中职招办设立的录取现场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由市中职招办打印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和新生注册名册(已退档的除外)。

(三)录取原则

按照学校录取批次、招生计划、志愿顺序和学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出档的原则进行录取。

(四)录取分数线

高职(高师)录取分数线由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后执行;其它各类学校暂不划定录取分数线。

(五)录取及投档

第一次录取对达标及以上中职学校可按招生计划的130%投档,并按招生计划录取,超计划部分应按招生计划退档;对第一次录取未完生计划的中职学校,第二次录取按实际缺额计划执行,录满为止;对国家级重点、市级重点中职学校需要超计划录取的,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高职(高师)招生严格按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未经市教委同意,任何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和专业。

(六)录取通知书

中职学校统一使用由市中职招办印制并盖有“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严禁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职学校自行印制录取通知书,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惩处。

附件

2009年重庆市中职招生区县代码表

区 县代码 区 县代码渝中区01 璧山县21江北区02 涪陵区22沙坪坝区03 垫江县23大渡口区04 南川区24九龙坡区05 丰都县25南岸区06 武隆县26北碚区07 梁平县27万盛区08 城口县28双桥区09 开 县29巴南区10 忠 县30渝北区11 云阳县31綦江县12 奉节县32长寿区13 巫山县33荣昌县14 巫溪县34大足县15 黔江区35永川区16 石柱县36江津区17 彭水县37合川区18 酉阳县38铜梁县19 秀山县39潼南县20 万州区40

  ??????????? 2018-01-08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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